创新村落产业开发方式
发布:2016-08-11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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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产业的开发建设,关键是把握乡村文化传人、特色文化村寨、基层文化馆(站)这三个具体着力点。建立由政府扶持、引导、授权的“公司+农户”的模式,这在勐罕镇傣族园、打洛勐景来等地已经是十分成功的经验。当然,还需要在这三个着力点上致力于具有可操作性的创新探索。
第一,在以往对于民间工艺师、民间艺术家各民族文化传人命名表彰的“事业性行为”基础上,进一步向“产业性行为”延伸,扶持他们成为类似“科技示范户”那样的新型生产带头人,开发各种民间工艺品、民间演艺产品,帮助他们提升技术含量,打入市场,形成产业。其中,市场示范的作用值得重视,一旦手艺可“发家致富”,“带徒学艺”的文化传承问题自然得以解决。经济效益的提升必将吸引更多民众投身于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保护与产业开发中来。
第二,在乡镇创建“工艺之乡”、“艺术之乡”的基础上,进一步创建村寨一级的“工艺村”、“艺术村”,倡导“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特色文化产业开发,形成乡镇文化产业开发区。
第三,乡村民间文化产品的生产多是一家一户的独立产销活动,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规模、打开市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各级群众艺术站(馆)可以经政府授权“建厂建市”,这一过程要做的主要工作是消费调查、市场培育、专利注册、品牌经营、资本运作等,由此实现规模化运作。
总而言之,西双版纳村落文化产业开发与保护的规划、建设,必须坚持民族文化传统的原生地存活状态原则。要保持文化资源的永续利用,就必须保证文化源泉的活水长流。因此,构建生态文明的和谐社会,才是村落文化产业开发的根本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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