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首善陈光标看企业家的道德和社会责任

发布:2016-09-21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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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就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我国的企业也不断的蓬勃发展着,中国的企业家也越来越多,然而我国又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所以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企业家们得继续弘扬我国的优良传统,把各种先进的思想文化继承和发扬下去。下面我们就从中国首善陈光标的行善事情来谈谈企业家的道德和社会责任。 一,陈光标简介  陈光标,自称陈低碳,出生于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天岗湖乡,中国企业家,南京大学商学院EMBA 2001届毕业生,也是中国致公党党员,现任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公司董事长,是一家环保公司。配偶张婷,子女陈环保、陈环境。 二,陈光标的慈善事业  据传,陈光标从1998年(30岁)开始慈善事业,截至2010年10月累计捐献款物约14亿元(约合2亿1250万美元)人民币,尤其是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出钱出力救灾,被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称为“有良知、有感情、心系灾区的企业家”,被中国网民称为“常山赵子龙”。陈光标在2007年全年共捐出1.81亿人民币,在由《公益时报》举办的“2008中国慈善排行榜”(表扬2007年捐款者)中居首,自此而有了“中国首善”的称号。  他在2007年、2010年两度获得“中国首善”称号。曾为台湾莫拉克台风受灾民众捐助500万元人民币,中国汶川地震后,他率队千里救灾,亲自抱、背、抬出200多人,救活14人。他曾在南京进行捐款活动时,以一捆捆的现钞堆栈成的钱砖,搭建起总计人民币8700万元(折合美金1320万元)的“钱墙”,四处又摆满了欲捐赠的太阳能热水器、雪衣、电脑等,因他从事善行时,每每必高调大力宣传,期许能够带动更多的人一起加入慈善行业当中,但与古谚所云的“为善不欲人知”相违而引发了不少争议,评价两极。 三,人们对陈光标的评价与褒贬  高调行善的陈光标在民间的褒贬不一,讨厌他的人,认为他太高调,只是为了赚名声,只是沽名钓誉;他的支持者则认为,他是真心地做慈善,希望褒奖的心无可厚非。在有些人眼中,陈光标是一个执著慈善,性格直率,聪明地利用自己影响力的中国企业家。十余年在中国捐助了14亿元人民币,每年捐助企业近半的利润,用在慈善事业,称得上是相当地豪爽大方。胡锦涛、温家宝赞许有嘉但是,因为中华传统文化里,向来标榜谦逊低调的传统价值,所以如此地高调行善的他,每每都会被许多人讥讽,往往在伪善与行善的区隔中惹来许多来意不善的评论。  四,陈光标的慈善观念  在陈光标看来,没有哪个企业家会因为做善事把企业做垮。他谈到,表面上,做善事花了钱,好像亏了,其实我认为不但不亏,反而赚了。一个企业家做了善事,并且长期行善,合作伙伴、政府和社会大众都会提高对这个企业家的认可度,合作会更加愉快。陈光标说,"一个人活着如果能影响更多的人,并能使更多的人活得更好,这样的生命是有价值、有意义的生命,是值得骄傲和自豪的生命 陈光标还认为,慈善不只是一种简单的捐助行为,而是以道德和爱心为基


础,源自社会需要而发自内心的捐赠。同时,慈善也是一种分配机制,能够有效实现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正是在这种理念的指引下,陈光标将慈善公益变成了他人生中的又一项事业。   陈光标不仅把慈善事业越做越大,而且越来越热衷于传播慈善公益理念。在他看来,“一个企业要发展,离不开社会提供的优良环境和支持。另一方面,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社会责任,企业越强大,承担的社会责任就越多。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企业发展的成果,应当成为企业家的价值观”。 五,陈光标的个人语录   慈善不是一时一地的“阵地战”,慈善是长征,而且永远没有终点。但慈善不是苦难的长征,而是快乐的长征。慈善不分民族,不分国界,不分信仰。捐赠者快乐,受捐赠者也快乐,在慈善长征的路上,一路都是欢声笑语。活在人们尊重中的慈善家,比孤独死在存折单上的守财奴光荣、伟大。   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企业发展的成果,应当成为企业家的价值观。    财富如水。如果你有一杯水,你可以独自享用;如果你有一桶水,可以存放家中;但如果你有一条河,就要学会与他人分享。   在救灾第一线,我一分钟都不想停下来,一停下来就觉得愧对灾民,就想哭。     你说我沽名钓誉也好,贪图名誉也罢,我都认了。   我就要高调做善事,如果你不服你来做,你来和我争“中国首善”这个称号。 六,从陈光标看企业家的道德和社会责任  首先我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可以简单划分为几个层次:  1、守法经营。这一点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最基础层次,充分重视环保、依法纳税、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等,都属于这一范畴;  2、对员工体现关怀。作为企业来讲,员工也是社会的一部分,为社会提供充分的就业岗位,并且在这些岗位上将员工培养成为能够为企业为社会创造价值的人才,作为企业来讲这是另一种社会责任的充分体现;  3、对社会体现责任。这一点比较容易理解,在社会发生灾难或需要帮助的时候,力所能及地提供帮助,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等,都可以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范畴。  4、对社会责任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这一点在我理解应该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最高境界,也是管理的最高境界。企业对社会做出贡献并不仅仅局限在捐款捐物,在捐款捐物的同时又能以此为契机提升企业经济效益,这才是对社会产生最大贡献的“社会责任”。  那么社会责任是否与企业逐利最大化的目标相冲突?在正确的管理以及流程约束环境下,这两点不冲突。前面提到的陈光标事件里面,社会责任与企业追逐最大化目标是冲突的,陈光标做错了一件事,用个人的意志代替了企业内部控制,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意气用事”,只对社会负责,没有对公司负责,没有对公司股东负责。 


社会责任体现的深层次问题是公司治理:制度框架下的社会责任。道德之所以成为一个大众的标准,是因为大部分的人心中对于道德有一杆秤,道德并不是一个没有标准的东西,对于社会责任而言,如果失去了标准,就会成为人云亦云,甚至严重与经济效益相对应的现代公司理念,如何让社会责任成为一个大众可以判断,企业可以执行的东西,制度的设计必不可少,但无论如何,都不应将社会责任和制度管理相对立,还记得王石的哪句话,要捐款,怎么捐,不是我说了算,而是根据制度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说了算,其实从这一点而言,王石没有做错,这种理念,还应成为企业家所真正推崇的理念。 七,个人观点  我觉得我们对陈光标能不能善意一点?陈光标是个企业家,是个做过慈善的企业家。没做过慈善的企业家我们也让他在这个世界上挣钱了,我们又该不该让陈光标也挣钱呢?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就说善有善报吧。这个社会能不能给他一点儿善报呢?比如对他挣钱的事儿支持一点,理解一点,让他多挣点儿钱,多行点善?  总不能要求人家不挣钱,只亏钱,然后还行善吧。我们对陈光标能不能支持一点。支持他,也就是支持我们自己,要知道人家已经承诺裸捐了,他挣的钱,到最后还不是我们社会的吗?他不会把这些钱拿去移民,而是承诺捐出来,让这个社会共享,那就让他挣点儿钱吧!干吗一定要吝啬我们的支持呢?干吗一定要反对别人挣钱呢?  我们对陈光标能不能宽容一点?这个有点儿高调,但是,行善就一定要低调吗?我不知道这个社会怎么理解慈善?有人给陈光标扣了一顶帽子:暴力慈善。我觉得这顶帽子,实在扣得不善意,不宽容,不支持。陈光标怎么就暴力了?是用枪强迫别人跟他一起捐款而暴力了呢,还是用枪顶着受赠人让受赠人下跪感谢了呢?陈光标只是做了善事,想让人知道而已,这有什么暴力的呢?我希望大家可以清楚几点,第一,这是人家在做善事。第二,以后,自己有机会也要这样做善事。第三,人家在做善事,只是希望别人知道一下他在做善事,我们这些接受善意的人也应该同样回报一下,宣传一下他的善行,这是起码的善意回报。  中国社会需要陈光标式的慈善人物。说一千道一万,中国社会需要陈光标这样的慈善人物,因为在中国有钱人普遍并不热衷于慈善的大前提下,陈光标这样的慈善大使的导引作用非常重要;因为在众多中国富翁投资移民他国的大背景下,陈光标式的慈善人物更是难能可贵;因为在中国慈善事业并不发达的情况下,陈光标高调慈善的意义非同寻常;因为陈光标的存在,能为中国慈善事业增色不少。  诚然,就某些情况而言,陈光标的确属于比较另类的慈善人物,甚至有不足之处。然不可否认的是,陈光标这些年的的确确给社会捐助了不少钱财物。仅此而论,其远比那些富可敌国但一毛不拔的其他富豪值得人敬重,远比那些投资移民到他国的富翁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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