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 商

发布:2016-08-12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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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早已忘却了原始儒学不贱商贾的传统,也忘却大儒商子贡周游列国可与 国君分庭抗礼的传统,“鲁人好贾趋利、儒士从商利人”,而这一切完全被掩埋在礼乐的光环之下。

秦汉以后受“内圣外王”以及四民社会分工的影响,儒士对“饰智巧,仰机利”的商贾,简直就是不屑一顾。所以“士”和“商”便成了社会的两极,从此不相问闻了。然而宋元以后,由于生计所迫,儒士再也摆不起那种清高的架子了,于是弃儒经商的事例则屡屡见于史书。与此同时,“贾而好儒”、“贾服儒行”、“亦贾亦儒”、“贾而好学”的现象比比皆是,儒商人间的界限也开始慢慢变得模糊混乱起来。

明代中期以后,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开始酝酿着重大变化,在经济上表现工商业的空前繁荣。由于商路的进一步拓展,粮食、棉花、丝和丝织品等农产品的商品化和流通量的扩大,带动了若干工商业都市的举?。在繁荣的都市中,一个新兴的市民阶层逐渐形成。市民阶层的兴起,打破了“四民社会”原有的贵贱有别的等级秩序,反映在思想意识领域即表现为宋代以来居统治地位的程朱理学日趋式微,一股向正统理学挑战的启蒙思潮正在蓬勃兴起。其中最直接反映市民阶层利益的是言私、言利的“治生”论以及与密切相关的“新四民论”。

“治生”是明代士大夫阶层普通关注的问题。清人沈垚在《费席山先生七十双寿序》中说:“宋太祖乃尽收天下之利权归于官,于是士大夫始必兼农桑之业,方得赡家,一切与古异矣。仕者既于民争利,未仕者又必先有农桑之业方得给朝夕,以专事进取,于是货殖之事益急,商贾之事益重。非父兄先营事业于前,子弟即无由读书以致身通显。是故古者四民分,后世四民不分;古者士之子恒为士,后世商之子方能为士。此宋、元、明以来变迁之大较也。”沈垚在《与许海樵书》中不止一次地谈到儒士的治生问题,其中说:“宋儒先生口不言利,而许鲁斋乃有治生之论。盖宋时可不言治生,元时不可不言治生,论不同而意同。所谓治生者,人已皆给之谓,非瘠人肥己之谓也。明人读书却不多费钱,今人读书断不能不多费钱。”读书费钱,所以要“治生”,“治生”的目的是为了促全读书的人格尊严。唐甄(1630-1704)在《养重》篇中说:“敬非仕而得禄,及公卿敬礼而周之,其下耕贾尔得之,则财无可求之道。求之,必小人矣。我之以贾为生者,人以为辱其身,而不知所以不辱其身也。”作为一个不得禄的“士”,首先必须在经济生活上获得独立自足的保障,然后方能谈得上保持个人的尊严和人格独立。1656年陈确著《学者以治生为本论》一文,比较全面地讨论了儒士治生的问题,他说:“学问之道,无他奇异,有国者守其国,有家者守其家,士守其身,如是而已。所谓身,非一身也。凡父母兄弟妻子之事,皆身以内事,仰事俯育,绝不可责之他人,则勤俭治生洵是学人本事……确尝以读书,治生为对,谓二者真学人之本事,而治生尤切于读书。……唯真志于学者,则必能读书,必能治生。天下岂有白丁圣贤、败子圣贤哉!岂有学为圣贤之人而父母妻子之弗能养,而待养于人者哉!”在陈确看来,儒生应具备两方面的本事:一为“治生”,二为“读书”,而且“治生”比“读书”来得更为重要迫切,因为“治生”为个人道德的修养和学问的长进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陈确反对将“天理”和“人欲”予以绝对的对立起来的理学思想,他主张二者的渗透与转化。

在“治生论”和“新四民论”的呼声中:王阳明有“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的说法,黄宗羲提出了“工商皆本”论,沈垚甚至说:“士不如商”,他说:“当今钱神为贵,儒术道消,知己之士可以闭户不出矣。”可见自明中期以来,商人地位一直在上升,而士的社会地位却逐渐下降,士商的界限也就逐步趋于模糊。

明清时期,在人们的眼中,儒贾二业已各有所长,难分上下,即所谓“贾为厚利,儒为名高”。因此“弃儒从贾”者屡见不鲜。

但毕竟由于受“万般皆不品,唯有读书高”这样的传统价值观的支配下,弃儒从商的商贾们大多以儒家伦理来规范自己经营的活动,并以义取利,以义制利,贾服儒行,从而促进了我国商人伦理的形成,使流传数千年之文对商人的偏见—“无奸不商”的观念开始动摇,愈来愈多的人开始重新审视这个新的商人群体—儒商。

商人伦理规范之一是节俭。明清以来的中国商人以节俭为养德。而且节俭也是中国文化传统中的古老训诫。李商隐《咏史》诗说:“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节俭败由奢。”佛教讲“一日不作,一日不食”,新道教讲:“打尘劳”,新儒家讲:“人生在勤”乃“懒不得”,无不加深中国人对勤俭的尊崇。曾有清初婺源人潘元达,“家殷富,自奉俭约,而解衣推食,好施不倦”。所以,中国古代最早兴起的两大商帮—徽商和晋商无不由节俭而兴业。

诚信不欺成为商人的第二个规范伦理。明清时期中国相信“天道不欺”的理念。虽说中国商人的诚信观念有些与传统鬼有关,但更重要还是传统商人讲究职业伦理,且有好儒倾向的直接原因。他们不得以弃儒从商,虽然不再是职业上的“儒士”,但是在道德伦理上他仍然可以兼具儒者性格,且不一定会输于儒者,甚至要比那些利益熏心的所谓儒者还要高尚。正所谓“与其为贾儒,宁为儒贾”。甚至透露出身为儒士而孜孜以求利者的鄙夷。所以士商在治生之术上虽有不同,但在伦理价值和人生态度上都可以相同。商人以儒家伦理要求自己,这就是“贾服儒行”。

乐善好施成为第三个儒商伦理的又一大特点。如明代徽商文义“折节行俭,好义如饥渴。构义屋数十楹,买田百二十亩,择族一人领其储,人日餔粟一升,矜寡废疾者倍之。丰年散其余,无年益贷补乏,岁终给衣絮。”明代祁门人胡天禄,“族人失火焚居”,他“概为新之。”又捐金定址建第宇于城中,与其同祖者居焉。又输田三百亩为义田,使蒸尝无缺,塾教有赖,学成有资,族之婚、嫁、丧、葬于婺妇无依,穷民无告者,一一赈给。

商人们如此热衷于“义举”,不正是儒家所标榜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人生哲学最好的实践吗?由贾入儒也是读书求仕不得而暂时放弃了儒业加入了商贾队伍,其实心不甘,情不愿。对他们来说,经商只不过是为了自己或子孙打下一些业儒的物质基础,一俟时机成熟他们便会弃贾业儒或由贾入儒了。

但是,作为两种不同的职业,业儒与服贾常相排斥,因为一心无二用,能将二者关系妥善处理,在二者角色转换中游刃有余者虽不乏其人,但一般人还是难兼顾的。

商人王廷宾好吟咏,人家劝告他母亲:“业不两成,汝子耽于吟咏,恐将不利于商也。”他母亲回答:“吾家世承商贾,吾子能以诗起家,得从士游幸矣,商之利何足道矣?”看来她对其子经商不善毫不介意!这些商人雅好儒学,他们往往先以经商为本务,待积累了一定的家业,便可由贾入儒了。

商贾之所以如此热衷于业儒仕进?其原因主要是在于“读书”做官,不仅在文化伦理上具有最高的价值,而且在世俗中也成为最具体的终极人生目标。经商致商是不能“振家声”、“显父母”的。

所以,直到近代,一些侨居海外的华侨商人,在他们的有生之年,仍念念不忘向满清皇朝捐纳,买得各种官爵禄位。研究华商的郭德利说:“在史籍中并不乏有关从商致富的记录,但几乎毫不例外,过去的几个世纪以来,商人最后总是倾向于把累积得来的财富或过剩的资本投资于购买土地,或供应下一代有闲沉浸于传统典籍,参与科举,以便进入官僚行列。即使有人终生以商贾为业,仍会要求其下代尽可能转向科举。因此,我们可以说在引发人们营商致富的动机中,其实已经包含了摧毁商业发展的因素。这段话揭示了传统中国商人好儒的倾向的深层动机。也揭示了我们为什么没有几百年的跨国企业的原因。但他们热心于公益事业,重视文化教育的传统却是值得我们今天的工商者去发扬光大的。

将财产投资于文化和公益事业,应是商贾的终极目标,中国商贾并不是把利润最大化作为目标。并不热心于不断地向商业领域投资,这是他们的显著特点。他们的价值观曾遭到很多人的批评和非难。但就今天的“金融危机“而言,也许传统的儒商价值观值得我们去反思,如何应对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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