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光——关于慈善文化的一点思考
发布:201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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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慈善事业,培育慈善文化对于当今中国人精神世界建设的意义是什么?
一个民族是需要有精神来凝聚的。在西方和很多国家,宗教信仰和宗教精神的影响深入人心。许多人困惑于中国缺少宗教传统,有人还根据牛津大学早期的一项研究,得出“全世界有13亿人不信宗教,其中12亿人在中国”的结论。我相信,全世界不信教的人肯定不止13亿,但说中国12亿人不信教,倒是与国家宗教局关于“中国有1亿信众”的统计相吻合的。
中国缺少宗教传统,但中国有源远流长的文化传统。我们有老子、孔孟、易经。儒家思想是一门以人为本的哲学,不是宗教,反对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孔子提倡以伦理道德为基础来建立一个理想的社会。
谈到文化传统与慈善事业的关系,有观点认为:西方的慈善事业发轫于宗教组织,慈善捐款是每一个信徒的必修课。中国的慈善事业缺少宗教文化的基因,因此难以发展。我的看法是,在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早就存在慈善的文化基因。孔子“仁者爱人”的思想,孟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主张,管仲“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的论述,更早时老子“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的道理,都种下了慈善的基因。他们比耶稣早出生了五、六百年。
以儒家文化为主导的传统文化虽然不是宗教(在东南亚则已演化为有一定仪式的“儒教”、“孔教”),但它已经渗透在我们的血脉中。正是这种文化的力量使得中华文明传统在所有文明古国中惟一能够保持下来,一脉相承,绵延不绝。但是,到了近代,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受到了批判,“文革”时更被批倒批臭,“扫进历史垃圾堆”。那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成了我们的精神支柱,虽然有神化和盲从,但这种精神信仰弥补了文化断层造成的空白。
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又发生了变化。邓小平理论为中国创造了经济奇迹,使中国人重新获得了做人的基本尊严。但是,在市场经济的浪潮冲击下,当我们的物质世界建设日见成效的时候,我们的精神世界或者说道德价值体系正在遭受严重的侵蚀破坏。唯利是图、尔虞我诈、信用危机、道德滑坡乃至贪污腐败之风的侵袭已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严峻现实。我看到《新京报》的一篇报道:7月19日,在北京今年最炎热的那天下午,一位年过七十的老太太病倒在北京火车站广场上,呻吟求救3个多小时,围观群众成百上千,没有一个人施予救援,没有一个人报警或报告医院来救护。老人就在众人冷漠的目光下挣扎着死去。当事后记者赶到现场,问围观群众“为什么不报警”时?众口一词的回答是:“我们赶路”,“我们忙”。事不关己,麻木不仁,见死不救,竟然成了一种“集体无意识”!
这件事让我至今胸口发堵,如哽在喉,并使我更加坚定地认为:在我们所进行的一切政治思想教育、道德文明建设的努力中,是否应同时加强慈善文化的建设,借此找回我们正在缺失的精神道德价值。我在一个会上呼吁:做好慈善事业,让中国人更加接近“上帝”。这个“上帝”不是那个上帝,是隐藏在每个人心中的慈善心、公德心、公益心、博爱心;是通过慈善事业,让惩恶扬善,扶危济困,助人为乐,公民责任,感恩之心和“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成为中国人的群体意识。
对某些人来说,慈善事业还有“灵魂救赎”的功能。有一部美国电影《心的方向》。讲一个保险公司高级职员,退休后精神失落,又遭遇妻子去世、朋友背弃、爱女嫁人的打击,在驾车出游回到家中后,面对物是人非的凄凉空屋,感到生命已经没有价值。此时,他收到了他每月寄钱救助的一名黑人孤儿的来信。孤儿6岁,不会写字,给他画了一幅画。当主人公看到一幅大人大手牵着小人小手的稚嫩图画时,开始泪流满面,继而发出幸福开怀的欢笑。他重拾了生活的信念。这部影片也诠释了慈善事业的一个命题:做慈善不仅是帮别人,也是帮自己。
做慈善需要钱财,更需要精神;慈善事业一方面在建设物质世界,同时也在建设精神世界,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迄今为止,中国慈善事业所配置的资源十分有限。就拿希望工程来说,16年捐款才27亿,这点钱只够在上海修地铁3-4公里,纯经济的价值简直微不足道。但希望工程除了救助270多万失学儿童重返校园、建设了近12000所希望小学外,还给社会带来了思想、道德、文化方面的积极影响。90年代末,团中央做过一个全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状况的大型调查,结果希望工程名列“你认为最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之首,比排名第二位的某专项思想教育活动多出50多个百分点。这个事例说明:慈善事业创造精神价值的功能,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大。
许多从事慈善事业的职业人士和志愿者,都有一种近乎宗教的热情,走着一条“朝圣之路”,虽有千难万险,依然百折不挠。深圳的丛飞,10多年来忘我地演唱筹款助学,倾其所有救助山里的孩子读书,直至积劳成疾。没有圣徒般的伟大胸怀,是不可能做到这些的。
现代慈善事业大体有五个要素构成:一是国家、政府-制定法规、政策;二是慈善组织-进行社会动员,提供慈善物品和服务;三是捐赠者(个人、企业)-捐献资金、物质、知识和时间(志愿服务);四是受益者-社会弱势群体和公共事业;五是大众传播-传播信息、理念,进行宣传、教育、推动、监督。五个方面共同构成了现代慈善文化;其追求的理念是公平、公正、权利平等。传统慈善是基于人类的“慈悲”情怀,主体是施与者和受施者。因此,称不上“事业”。
现代慈善还是社会分配机制中不可或缺的环节。7年前《经济日报》发表张曙红对我的采访记《“灰色收入”与“四次分配”》。我当时提出了四次分配的观点:“第一次分配是市场行为,由市场机制进行分配;第二次分配是政府行为,国家通过税收和社会福利政策进行强制性分配;第三次分配是社会行为,通过一些非营利机构的社会活动,组织人们以自愿为基础通过捐赠等形式扶贫济困;第四次分配则指不正常的、非法的财产转移方式,比如:偷、抢、贪。包括我们所说的‘黑色收入'和‘灰色收入'”。我认为,好的社会分配机制应该是,激励第一次分配,协调第二次分配,推动第三次分配,遏止第四次分配。
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逼近或超过了0.5的警戒线,实际上,如果算上城乡居民福利性分配的差别和高收入阶层、公务员的隐性收入、灰色收入,实际情况还要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发展慈善事业,帮助弱势群体就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扩大第三次分配,有助于社会资源分配趋于公平。以希望工程为例,中国青基会希望工程捐款每支出100元,就有89.8元从城市转移到农村,有87.7元从发达地区转移到贫困地区,有88.2元从中高收入阶层转移到底收入阶层。
在我国,属于第三次分配的慈善捐赠起步很晚,数量很少。一项研究表明,2002年,中国人均捐款只有0.92元人民币,总共10多亿,大约占当年GDP(102398万亿)的万分之一。对这个数字的准确性需做如下分析:如果把企业给政府的捐款、慈善排行榜公布的捐款和民间组织接受的捐款都加在一起,肯定比这个数字要大。但是,企业给政府捐款,往往带有用钱换取政策、资源的动机,与其说是捐款,不如说是投资;慈善排行榜的捐款数则是被夸大的,即把承诺捐款数(如承诺捐1000万每年只拿捐款的利息50万)当成捐款数公布。如果扣除上述因素,真正给民间组织的捐款还到不了GDP的万分之一。
2003年,美国私人捐款(含企业和基金会捐款)2410亿美元,人均828.7美元,占当年GDP(110193万亿美元)的2.19%。(美国非营利部门的总收入接近于GDP的9%。在全部收入中,超过20%来自私人捐赠,近30%来自政府拨款购买服务,近50%来自服务收入)。我算了一笔帐,中国和美国人均收入相差38倍,而人均慈善捐款相差了7300多倍。纵然国情不同不好相提并论,但我国在第三次分配领域的份额少得那么可怜,实在值得我们反省。几天前,世界银行沃尔福威茨先生与中国NGO负责人座谈,听了我的介绍后说:“在美国的慈善活动中,华人总是最热心的捐款者。看来中国慈善捐款少的原因,不在文化层面。”
以我的粗浅分析,大体有五条原因:第一政府揽活过多,放权不够;第二公众意识薄弱,尚需培养;第三富人出生太晚,还未成熟;第四(慈善)组织信誉不高,能力不足;第五税收政策落后,不利捐款。
有人形象地把政府、企业和民间组织比作社会“板凳的三条腿”。三大部门均衡发展,三足鼎立,社会才能稳定。现在是政府这条腿太长,民间组织这条腿太短,这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是不利的。民间组织遵循的是“非政治、非宗教、非营利”的原则,它同政府一样给社会提供公共物品。不同的是,政府是垄断性的,它是竞争性的。换句话说,民间组织在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方面必须有更好的服务,更高的效率,否则就会被社会淘汰。
这次民政部召开中华慈善大会,就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重大决策,切实发挥慈善事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大会将通过党和国家领导人发表重要讲话,及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表彰“中华慈善奖”获得者,举办NGO论坛,展示慈善事业发展成果,举办慈善义演晚会等系列活动,向社会发出政府支持发展慈善事业的强烈信号,推进慈善政策的完善和落实,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慈善文化,激发民间组织和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