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方失火买砖
发布:2016-08-12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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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坚志》是南宋笔记小说集,她的作者叫洪迈(1123~1202),字景卢,别号野处,鄱阳人。绍兴十五年(1145)进士,官至端明殿学士。就是他,撰写了毛(蟹)泽(蟹)东晚年最后读的一本书《容斋随笔》。
《夷坚志》有这样的记载:
绍兴十年(1140年)七月,临安大火,延烧城内外屋室数万区,裴(指裴老智数)方寓居,有质库及金珠肆在通衢,皆不顾,遽命纪纲仆,分往江千及徐村,而身出北关,遇竹木、砖瓦、芦苇、椽桷之属,无论多寡大小,尽评价买之,明日有旨,竹木材料免征税抽解,城中人做屋者皆取之,裴获利数倍,过于所焚。
用现在的话说:宋代绍兴十年,有一次临安城着了大火,一位姓裴的商人的住宅、仓库,珠宝店铺也烧着了,但是他没有救自家的火,而是立刻组织人力出城采购竹木砖瓦、芦苇椽桷等建房材料去了,只要有这些东西,立即全部收购。火灾过后,市场上急需建房材料,出现了抢购的情况。这时政(蟹)府还给予销售建筑材料免税的优惠,于是,裴氏不但弥补了他在火灾中的损失,而且还获得了极大的额外利润。
精明的南宋商人裴方,在火烧家产,大难临头之时,在全城上下手忙脚乱,怨天尤人的时候,唯有商人裴方临危不乱,从临安城通天的大火中看到了巨大的商机,他倾其所有,大肆囤积、垄断临安重建所需的所有的建筑材料,着实发了一笔横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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