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十年来美国华裔文学的崛起

发布:2016-09-13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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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华人文坛历来分有两翼:一翼是以华文作为表达工具的;另一翼是以英文作为写作媒介而直接融入美国主流文化的。如果说前者是在中国出生后才去美国的,华语是他们的母语和文学语言,那么后者大都生长于美国,又以英语为母语和文学语言,因而也可称为美籍华裔作家。自从70年代以来,华裔作家的作品不仅受到书评家的赏识,读者的欢迎,销售量亦创下可观的成绩,有些已拍成电影或即将拍成电影。英文创作在给作家带来名声与财富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为其他华裔甚至亚裔作家开启了美国文坛与出版之门。在美国当代文学的历程中,作为非主流作家,早期有犹太作家很吃香,后来非裔作家很流行,现在是华裔作家出人头地。  

成功不是从天而降的,在这些作家成功的背后,都有一段奋斗的故事。论国籍,他们是美国人;论血统,他们是华裔。这种双重身份,注定了他们在创作上要比别人付出更多,但这样也可以使他们的视野更宽广。他们一方面接受美国的教育,一方面又接受从祖先那里承传下来的中国传统。他们的创作带有美国本土的特色,又吸取了中国故土的营养。因此华裔作家的作品在美国可谓别具一格,受到读者青睐。当今美国文坛华裔作家的作品,依据题材大致可分为五类,试述如下。

 第一类,以古老中国神秘、奇异的历史背景编写故事。

被誉为“亚裔写作先驱”的汤亭亭(MaxineHongKingston)是这一类的代表作家。汤亭亭1941年出生于定居美国的中国家庭,祖籍广东新会,毕业于柏克莱加州大学英国文学系,1992 年被选为美国人文和自然科学院士。她的自传体小说《女斗士》 (TheWomenWarrior)(1976)受到美国文坛很高的评价,选为70年代最佳著作之一。而且在美国大学里常被采用作为教材,这在当代还活着的美国作家当中是极为罕见的。

 在《女斗士》中,汤亭亭毫无拘束地运用第一人称写作,内容涉及到中国神话、传统观念、鬼怪奇闻、家庭琐事等等。小说中的长辈们感觉到自己不过是美国的过客,担心美国文化会夺走自己的孩子,也担心孩子会失去中国的文化遗产,于是他们竭力要求孩子接受家族传统,维持与过去的联系。但小说中的主人公马克辛采取的是与长辈截然不同的态度,她不是要将自己和美国社会分隔开来,而是渴望从母亲的鬼怪故事中逃脱出来,驱除人为的鬼魂,投入到没有鬼 怪的地方。所以,马克辛敢于反抗传统中国文化中“重男轻女”的观念,敢于反对母亲在家庭事务中的独断专行,敢于说出姨妈与人通奸的事情。尽管马克辛抱怨父母、厌恶束缚,但她又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华文化遗产感到自豪。母亲是重男轻女,却又表现出女人的伟大之处:她在逆境中仍勤奋学习,终于获得了一个医学学位;她驱除了困扰室友的“魔鬼”;45岁之后还生儿育女;能背着100磅的大米袋上楼下楼;长时间在洗衣房里工作;吃苦耐劳支撑全家的生活。母亲的这些经历都给女儿很多启发。马克辛成熟了许多,开阔了思路,准备容纳那些“自相矛盾、似是而非之处”。她感到自己一直被母亲说故事这一巨大力量包围着,她承认自己和母亲都是属龙的,她也要象母亲一样,显示故事的美感和力量,将自己从一个受害者转变为一个引吭高歌的胜利者。小说最后以母女的矛盾消解而结束。汤亭亭创作《女斗士》的目的是为填补祖先与自己成长之间的鸿沟,说明她在母亲的鬼魂故事和美国的霓虹灯之间如何寻求平衡,在美国成长的中国人如何明白中国传统。汤亭亭能以不同于流俗、传统的方式来肯定自己,塑造处于文化冲突中的真正的中国人形象,这无疑是一种创新。这本脍炙人口的畅销书,激发了许多华裔作家撰写美国华裔故事的兴趣,他们也因此写下了一系列多彩多姿的故事。汤亭亭1981年写 的《中国人》(ChinaMan),又译《金山勇士》,获得普之兹奖提名。这部小说一开头的一则神话改编自18世纪的中国古典小说《镜花缘》,点出了华人社会中令人难解的性别及种族问题。这 本小说主要记述一个美国华裔男性筚路褴褛的血泪史。我们知道,早年去美国的华人劳工,特别是在修筑横贯北美的铁路时,他们从事极为繁重的劳动,遭受难以忍受的歧视,但他们为开发北美所作的贡献后来几乎全被抹杀。美国西部电影中的开拓英雄永远是白人,所有坏人都是红番,所有仆人都是中国人。由于媒介的影响,在美国大众的眼中华人不过是厨子、理发师、衣工或侍者,他们所从事的尽是传统上认为只有“女人才做的工作”,这显然与事实不符,是对华人形象的矮化、丑化。近年来,这段历史已引起一些文学家的注意,在美国华人文学作品中开始得到反映。汤亭亭在《中国人》中,正面歌颂了华工在开发美国中的作用,确实是难能可贵的。《女斗士》和《中国人》均以旅美华侨生活为题材,并穿插着中国的神话传说,如《女斗士》出现了花木兰武功,《中国人》中有女人国历险记,这些对美国读者来说都富有一种异国情调,也反映了东西方文化的冲突与融合,因而受到美国文学界的好评。约翰里奥纳德说:“四年前我曾说过《女斗士》是多年来我读过的最好的书。而从那以后的四年内,《中国人》是最好的。”令汤亭亭引以自豪的是,1997年10月,克林顿夫妇在白宫颁发“国家人文奖”时,她荣获此殊荣(得奖者共有10人)。克林顿总统在颁奖典礼中,特别称赞她的《女斗士》是一部划时代的名作。汤亭亭的新作《猴行者》表现了一种反战的理念,同样受到美国社会的好评。 

华裔女作家程美兰、杨萱在这方面也有不俗的表现。程美兰是美国第五代移民,来自夏威夷,她的曾曾祖父参加过太平天国运动。程美兰创作的《太平天国》出版后,在美国西部和夏威夷都上过畅销书的金榜,被《纽约时报》称为中国的《乱世佳人》,程美兰的名字也因此引入注目。杨萱(BelleYang)出生于台湾,7岁移民美国,成年后到北京住了3年,中文流利,跟其他华裔作家比较,对原乡的感情与认识更深。已出版小说《爸爸三部曲》中的前两部:《爸爸:坐在肩头回到中国》及《爸爸的漫游》,现正致力于第三部曲的撰写。她的小说题材是旧中国的事,风格很直率、简练、有力和有诗意。作品写得真切感人,主要的原因在于写人性,写人的感情和欲望。

第二类,着力于反映社会现实的作品。 

表现这一类题材的首推赵健秀(Franckchin)。他1946年生于加州柏克莱,祖籍广东,儿时父母带他回中国,二战后才返美。早在60年代初期赵健秀已成名,他是当时罕见的激进派华裔青年之一,当黑人人权运动膨胀之时,他是替亚裔少数族说话的唯一代表。他的成名作《牺牲》

(又译为《祭品》)是一篇热门小说,出现在四个选集内(其中包括许芥昱编的《亚美作家》)。作品 写的是父子关系,背景是唐人街,时间是双十节,故事围绕着父子展开。父亲患了后期肺病,除了儿子,没有让别人知道,他在双十节那天挣扎着要在游行时演讲。他在台上讲双十节的历史,慷慨激昂,可是儿子听来却毫无意义。同一种声音,同一个场面,对父子两人的感受而言,真是恍如隔世。儿子扶着父亲走向讲台,父亲希望儿子成为工程师或医生之类的专业人才,以便赢得全美华人的尊敬。他还要儿子答应他,在他死后不要离开唐人街。“我不知道,可,爸……或者我不是唐人,或者我不过是一种中国的意外,好象只有你才那么执着要我做个中国人。”父亲瞪了独生子一眼,好象没有听见。“爸,大部分我不喜欢的人都是中国人,他们连笑都带着口音。”儿子觉得说得太重,但道歉已经太迟了。“你敢在你父亲面前说这种话,”那父亲用中文大喊起来,退后一步,举起手,悲鸣的声音从牙缝里透出来,然后重重地打了孩子一耳光。这篇小说写得十分深刻感人。做父亲的,因为不能完成他作为中国人的责任而感到惭愧。他养了儿子,儿子却拒绝接受他父亲要他扮演的角色。这个儿子既不要在他父亲的社会服务,也不要那个社会的价值认同。从这个观点看去,做父亲的犯了重大的不孝罪——养了个叛逆的儿子,把香火的传统断了,他的一生也因此变得毫无价值,没有尽到作中国人的责任。由此可以看出作者对唐人街面貌的了解和对老一辈华侨心态的把握是多么贴切。这样深刻地反映美国华人社会现实的作品,自然也就有较高的价值。赵健秀在小说之外,更以富有“中国性”的剧本引起美国文 坛的关注。他的第一个剧本《鸡笼支那人》 (TheChickenCoopChinaMan),1972年在纽约美国剧场上演。第二个剧本《龙年》,于1974年在同一剧场演出,1975年全国性的电视台将此剧搬上了屏幕,作者因此名噪一时。

黄哲伦(DavidHwang)是史丹福大学毕业的年轻剧作家,他的成名之作《蝴蝶君》(Mr.Butterfly)在1988年获得东尼奖。此剧写法国外交官雷纳在北京剧团迷上演唱歌剧《蝴蝶夫人》的伶人,从此茶饭不思,夜夜踏入蝴蝶的深闺密室,享受充满东方乐趣的艳遇情调,竟然不 知蝴蝶是间谍,一步步掉进她安排的陷阱之中。他泄露了国家机密,抛弃了美丽的妻子,丢失了大好的前程,最后铛锒入狱,身败名裂。更令他难堪的是,他心目中的绝色佳人竟是不折不扣的男儿身,十多年来他所迷醉的只是一个美丽的虚境。在男欢妇爱的竞技场,男性也难逃情欲阶下囚的命运。这便是此剧所要表现的主题。亚洲男人竟然女性化到了可以当成女人的程度!黄哲伦在《后记》中宣称写这出戏的用意是在“切穿层层的文化和性别的错误感受”。这也表现出作者对东西两种文化间的差异作了有深度的哲学思维。这个剧本在百老汇卖座后,作者也被誉为美国一流剧作家,因为他将另一种外国生活经验带给美国大众。《蝴蝶君》不但在北美,而且在全世界也受人称颂。十年磨一戏,作者于1998年再以《金童》获得第25届东尼奖的最佳戏剧、最佳女演员和最佳戏服设计三项提名。此剧叙述一名中国商人与三名妻妾生活的故事,再次得到评论界的赞赏。 

王大卫(Davidwonglovie)出生于长岛,曾在爱荷华大学学习写作,后又曾在加州大学任 教,现在焚塞尔学院指导创作。他的短篇小说《流离失所》(Displacement)被选入《1989年美国最佳短篇小说集》。小说中的周太太来自中国上等家庭,到了美国,为了生活,只好去照顾一个凶悍的老妇人。老妇人骂她,污辱她,她都装聋作哑,忍气吞声,假装不懂英语,其实她的英语很 好。周太太的心理感受,生活落差,前后变化悬殊。她来到美国后,真如流离失所的人。王大卫的短篇小说带有黑色幽默和幻想成分,小说中的中国色彩成为他的创作受读者欢迎的原因之一。在美国短篇小说集销路不佳的情况下,王大卫的小说能获得出版商的认可和读者的珍视, 是很不容易的。他轻快的文笔和讥嘲的风格以及作品中表达出来的压抑的愤怒,成为移民文学的特殊现象。

 现居洛杉矶的邝丽莎(LisaSee),曾是《出版家周刊》的记者。她出手不凡,1997年出版的第一本长篇侦探小说《花网》,备获瞩目,同时入选《纽约时报》和《洛杉矶时报》年度好书。作品横跨太平洋两岸的背景和以中国神秘帮派为轴心的曲折情节,加上适时嵌入的中国史料,无疑能吸引西方好奇的读者。 居住在洛杉矶的闵安琪曾说过:“我的书是美国书,我写的完全是中国的事。”她是为中国 人闯进美国文坛的。她的第一本自传式的作品《红杜鹃》(RedAzalea)成功后,又推出新作《凯 瑟琳》 (Katherine),这本小说刚出版就佳评如潮,再成轰动。作品围绕中西文化的冲突和文革后涌现的出国热展开。她的小说勇敢又真诚,以深刻的笔触,为美国读者展现全新的中国人的生活、文化与内心世界。据说旧金山28家公共图书馆里借不到闵安琪的书,她的书一直在读者手中流传,等候借阅的名单有一串。 

第三类,以家族史为背景创作的小说。 

近年来,不少作家不约而同地写起了家族史,最先引起人们注意的是包繁漪的小说《春月》。小说叙述一个中国家庭几代人的沧桑。这部作品于1982年问世后,在《纽约时报》的最佳畅销书目中占了好几个月,颇受美国读者欢迎。继而是谭恩美的《喜福会》,还有李雷诗的《苦甜》,伍慧明的《骨》,马严君玲的《落叶》,邝丽莎的《金山》和刘爱美的《云山》等都陆续出版,吸引了大批美国读者。

 因发表小说《喜福会》 (1989)一鸣惊人的谭恩美,祖籍广东台山,1952年出生于美国加州。《喜福会》写的是四个家庭四对母女间的不同故事。她们在麻将桌上轮流作庄,分别讲述,这不仅是一种结构安排,而且具有象征意义。就象吴晶妹母亲说的“东方是一切事情的开端”、“东方是太阳升起的地方,也是风吹来的方向。”这里的东方意指中国,母亲们的生活都是从中国开始的,小说最后也在中国结束。母亲们过去在旧中国的遭遇,给她们留下了耻辱、痛苦的回忆,她们移民美国是为了让后代过上好日子,有更多的选择,但女儿们并不珍惜机会或作出明智的选择;母亲们向女儿叙述鬼怪故事,反而让女儿们体验到了母亲神秘而怪异的力量;母亲们过去在中国凄凉的故事感动了女儿们,但女儿们又为母亲的顽固、迷信和守旧而感到无可奈何;母亲希望美国环境和中国性格在女儿身上获得最好的结合,结果是两者在女儿的身上水火不容;母亲们无法言传的悲剧全留在了中国,女儿们对美国生活感到平淡无奇;母亲想守住中国传统,女儿却力争取得自由……两代人之间的明显分歧、母女间的复杂关系、旧中国和新美国的巨大差异、中国母亲和美国女儿之间的鸿沟和填补鸿沟所做的努力,都凸现出了美籍华人中的现实问题。正视这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不同文化间的交流、沟通和理解。小说最后描写了这种方式行之有效的广阔前景:吴晶妹从美国飞来中国与姐姐相会,她们跑到一起,不顾一切地拥抱起来,所有的犹豫、顾虑都抛到一边。这时,她看到了母亲宿愿的实现。在汤亭亭、谭恩美等所有这些美国女儿看来,“要真正成熟,要在‘世界之间’所处环境中获得一种平衡,人们不能只信奉新美国方式而摒弃旧的中国方式,那是孩子气的作法。人们应该使两者‘和解’,要能容纳过去的一切。如果过去确实无法与现在融合,那么过去的也应受到尊重,应该保存在墙上的图画里、人们的记忆中以及写下的故事里面”。《喜福会》出版后获得了奇迹般的成功,在《纽约时报》畅销小说排行榜上长居10周,销售量高达230万册,仅平装书的版权费就达120万美元。谭恩美的第二部小说《灶神娘子》也是以美国华人生活为主题,故事曲折生动,语言细 腻幽默,同样深受广大美国读者的喜爱。《灶神娘子》光图书俱乐部销售权就卖出42.5万美元,在1991年畅销小说排行榜上高居第三,不久又跃居第一。

 以处女小说《脸》成名的刘爱美于1997年6月出版新作《云山》,受到《纽约时报》专栏的好评,被称为是用热情的西方文笔写下含蓄的东方情感。这部小说主要是写刘爱美的祖父刘禺生追随孙中山,来到旧金山办报,鼓吹革命时和英文教师珍妮・崔斯考的爱情故事。这一对异国情侣,为了结合而远离排华的三藩市,跑到人烟稀少的怀俄明州,男的将中国的“刘(Liu)”改为近似西方姓名的“路易士(Luis)”,女的放弃了美国国籍。但现实终究是残酷的,西方不接受黄皮肤,东方不接受白皮肤,他们可以相爱,却找不到一个可以生活的社会环境,最后不得不以分离结束这段20世纪初的中美姻缘。 

留心美国出版界和文坛动向的人会注意到,1992年底一位叫Lesliel的华裔女作家,出版 了一本书名为《BitterSweet》(《苦甜》)的以家族为背景的历史小说。这位Lesliel就是李宗仁的孙女,中文名字叫李雷诗。此书对她祖父李宗仁在中国的功业,如抗日战争期间指挥台儿庄 大战告捷,1948年在南京竞选总统与蒋介石的龃龉等的叙述颇多,至于李宗仁在1949年后流亡美国的生活,亦有交代。由于李雷诗对中国的语文、历史与政治全然不知,要写这样的一本书,实在不易。故她花了6年的时间,边作研究边写书,才完成这本处女作,并于1992年秋由专门发行东方及日本书籍的塔图公司出版。书问世后,美国各大报章杂志,如《纽约时报》、《纽约期刊》、《旧金山记事报》等,均有评介,并被每月书会和普及本精选书会选为推荐读物。 

第四类,以个人的经验为主,描写华裔夹杂在东西文化之间的冲突与成长过程。

这方面的代表作家有罗其华、李格斯、任姬淑等。罗其华在华裔美籍作家中是相当特殊的一位。他70年代中期从台湾去美国留学时,英文并不怎么好,但他是台大商学系的高材生,台大交响乐团的团长,长笛比赛的冠军,可谓多才多艺。《溶入美国》是罗其华的第一部小说,书中所写的与他自己在美国的亲身经历有关。他用诙谐幽默的文笔,以第一人称写艾瑞克进入社会、加入公司、成为白领阶级的经过,写出美国大公司中的种种荒谬与无情,充分描述了留学生适应美国社会环境的过程,写得淋漓尽致,生动感人。他所写的都是自已的经历,他说唯有写自己的体验与熟悉的事物,读者才会信服。《溶入美国》出版后,得到多方面的好评,《洛杉矶时报》的书评说这本书好极了;著名华裔女作家谭恩美特意写信赞美罗其华;《财富》杂志也说这是一本写实和讽刺结合的书。罗其华在美国的发展相当顺利,目前是美国最大的地产公司的远东房地产发展与咨询顾问。他工作忙碌,每年有半年的时间必须在中国和其他国家工作,他的创作往往在飞机上和候机室里进行。 

李格斯(GusLee)是一个律师,他创作的灵感来源于7岁的女儿向他询问祖母的情况,而他小时已失去母亲,对母亲的事情已淡漠,几乎完全忘记,他后来是跟继母一起过日子的。为了回答女儿的问题,他向同胞姐姐了解了家史和生母,经过同姐姐促膝谈心,家中的事情使他产 生写小说的欲望,而后埋头创作,写出了《中国小孩》(ChinaBoy)。小说中的父母和姐弟来自上 海富有家庭,母亲逝世后,继母无情,虐待小孩而且对中国文化一无所知。男孩在家中孤独无爱,在学校又受同学们欺负,造成性格内向,自卑自贱。后来,小男孩在他一个同学的母亲身上找到了温情和母爱,又在青年会教练的鼓励下,学到了自尊、自爱和自卫,敢对付恶少们的无理取闹,维护了自己的形象。这种鼓励弱者自强的情节,感动了很多美国读者。小说显然带有自传性,不是虚构。李格斯自己也说他的作品不但记录了他8岁至14岁的生活,而且也表现出美国社会的复杂,并且特别提出成人对儿童应尽责任的问题。 

第五类,伤痕文学,这类作品与政治有关。

 郑念的《上海生与死》(《 LifeandDeadinShangHai》)就是一部代表作。郑念原名姚念媛,早年毕业于伦敦经济学院,后嫁给国民党外交官郑康琪,曾经随夫旅居温州。解放后,郑康琪担任上海“蚬壳石油公司”总经理。他去世后,郑念成为该公司的管理顾问达10年之久,一直到文化大革命爆发为止。文革期间,郑念因曾经留学英国又为外商公司工作,被指控为“帝国主义间谍”。入狱之后,女儿郑梅平因不肯指控母亲,被活活打死后被人从9楼推下来,被指认为自杀。6年后郑念出狱,常为自己和女儿黯然泪下,甚至万念俱灰。郑念于1980年移居美国,她在友人的鼓励之下,用两年的时间将自己的经历写成书,总共写作五遍,前三遍整理思绪,第四遍修订文法,第五遍删节,将原定的1200多页删到700多页。1987年该书先在英国出版,继而在美国上市,《时代杂志》曾连载了书评与评介文。到目前为止,该书的平装本已卖出近30万本,共有英文、法文、德文、日文等19种语言版本。这个真实的故事,打动了西方读者。郑念谈及这本书时曾说:“传奇背后更多的是苦难。”她通过作品揭示了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恶果,指出运动摧毁中国传统文化中优美的部分,将人性非常不容易累积的美好部分缩减压薄,却将人性中狰狞丑恶的部分大大地扩散了。伤痕题材是一个敏感的题材,个人的惨痛遭遇,通过文学作品,可以表现得淋漓尽致,博取读者的同情,特别能够满足外国人的猎奇心理。另一方面,美国读者还从这类伤痕中分析、研究中国特定的政治事件,成为研究社会政治的材料。当然,其价值与作家的创作意图和表达方式有关。 

还须提到的是,在华裔作家中,新生代的出现颇令人欢欣。在美国哈佛大学公共行政管理研究所就读的鲍佳欣,1997年将她在美国就读的生活情况及其心态写成《英文小魔女在哈佛》。出版后,受到广大读者的热烈喜爱。从年少才高的新生代身上,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岁月里,华裔文学的路会更加宽广,一群年轻的文学新人,会把华裔文学推向新的境地。 华裔作家的作品描写了中国移民和他们的下一代面对不同文代的冲击,努力扎根美国的生活经验和心路历程。这是华裔作家写作中的强项,他们曾为生存发展竭力奋斗,备尝艰辛,因而也能理解和同情善良的普通人的命运。上面所列举的作品都具有这方面的内涵,这些小说的主题归纳起来有几个方面:一是设法跟美国人同化;二是适应新国家的生活;三是具有两种不同文化身份的矛盾和冲突;四是美国对华人的态度。这些内容都是与作家的亲身经历有关,作家感受深刻,写起来也就入木三分。 

综上所述,华裔作家的崛起和华裔文学的实绩不仅获得了美国文坛的承认,而且获得了美国人民的好评。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华裔作家归属感和责任感的萌发。华裔作家是美国人,他们不同于过去的“美籍华人”,不是过着美国生活方式的中国人,而是非常美国化的“华裔美国人”。华裔作家用美国的眼光,美国的思维,而且是站在美国本土上,审视中国,讲述中国的故事。这正如杨萱所说的:“作为亚裔美人,我的世界更宽广。我是百分之百的中国人,也是百分之百的美国人,我可以从中国人的角度来审视美国人的文化,也能美国人的角度对中国文化进行批判。所以我有更多面的观察角度。”① 他们溶入美国,对美国文化产生影响。由于黄皮肤、黑头发,他们自然而然会产生中国人怎样、而美国人又怎样的对比,中国传统、美国现实在世界之间如何平衡?自己是什么人?在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中,华裔作家要寻找自己的归属,要发现自己的优势,要承担自己的责任。尽管美国是移民国家,作为少数族的华裔要尝试从边缘走向中心,要尝试进入美国主流社会,不是轻而易举的事。龙的传人,辨认了本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文化糟粕,感觉到中华文化因素必须通过转换才能成为支配因素,而只有他们才能参与这种转换,才能充当这种角色,才能发挥这种作用。他们主观的自觉创作和客观的效果形成,使华裔作家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油然而生,汇合成愤发的创作源泉。长辈们的自卑、软弱与后辈们的自强、坚忍,及作家反映现实生活的意识,形成了华裔文学的新走向。

 二、美国多元化的文学容量增大。与拥有五千多年历史的中华民族相比,美利坚民族是一个年轻的仅有二百多年历史的由欧洲移民组成的民族。美利坚文化实际上是一种英语“白人”文化。虽然中国移民及他们的后裔也是美国较为重要的人口构成,但毕竟是少数族,其文化被主流文化排斥到了边缘,在文化冲击中曾遭受过欺压和冷漠。即使在美国标榜自己是“文化熔炉”的时期,也并不能说明华裔文化已经融进美国文化,实际上在熔炉中融为一体的仍只是美利坚文化——“白人”文化,作为少数族的华裔文化很难在宗主国文化中占有一席之地。70年 代后特别是在80年代,美国文化发生了激烈的变化,最突出的是由“文化熔炉”(Melting-pot)转向 “多元文化”(Multiculturaliem),这种多元文化为过去受排斥的边缘文化带来了一个百年难逢的好机会。黑人、华裔、西班牙语系移民的后裔、美国本土印第安人等,都要求自己的 文化得到美国社会承认,并且也尽力表现自己。华裔文学在这种形势中出现了一种走向世界的可能性。中国故事、美国现实、家族史、个人经历、不幸遭遇等题材的作品,都为多元文化所采纳,华裔作家凭借自己的文学功底和实力,突破观念束缚,使华裔文学在美国文坛放出奇异的光彩。 

三、美国写作重心有了转移。回顾美国当代文学作品,在60年代,作家热衷于写家庭解体、独身主义、群体生活、浪荡经历及借酗酒、性爱、吸毒、流浪来发泄心中的郁闷和表达对现实社会的愤懑。到了70年代,不少作家开始写家庭回归、大团圆、战争实录、越战反思等,使文坛上过去那“垮掉的一代”的现象增加了许多欢愉气氛和正视现实的勇气。80年代后,文学作品出现了回头写实的倾向,在文化多元化的推动下,本土经验、西方模式、东方奇异、寻根访祖、华裔欧裔生活等,种种生活经历或对世界的观察,都成了作家的新主题,也满足着读者搜奇猎异的欲望。华裔文学尤其引起了美国人的关注并引发了美国人的兴趣。多元文化给华裔作家带来了机遇,写作重心的转移使华裔作家的创作有了更多出版的机会。 在美国华裔文学崛起当中,我们看到:美国多元文化政策在实施中并未实现真正的多元并存,边缘文化和主流文化的冲突仍常常发生;用英语直接创作的华裔作家还不很多,华裔作家群体还处在不断壮大的过程;华裔文学不仅要采用东方题材,而且要走出华埠,象黑人文化,犹太文化那样进入美国社会关注的焦点;华裔文学由“叶落归根”转型为“落地生根”还需要加温和催化。随着华裔作家对美国社会的进一步融入,随着现有的华裔作家队伍的新陈代谢,华裔文学必将更易于投入美国文学的整体主流,必将会继续开拓新的创作领域,必将在世界文学中增添更丰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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