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家庭财富风险的“全体系解决方案”

发布:2016-09-20 10:41

来源:



这是一个因婚姻危机引发家庭财富风险的真实案例,本文根据实际案例改编。杨先生是湖北人,19岁就南下深圳打工,在一家电器厂上班。杨先生虽然学历低,但是为人聪明好学,很快脱颖而出,从工人一步步做到车间主任。2001年,杨先生抓住机遇竞聘上岗担任公司市场部经理,从技术岗位转做市场后,杨先生的营销天赋得到发挥,很快成为企业里数一数二的顶梁柱。


2003年,杨先生在工作中与刘女士相识,二人很快确定恋爱关系,并在两年后牵手走进了婚姻礼堂,组成了幸福的小家庭。2006年,刘女士发现行业转型良机,鼓励杨先生自己创业成立了一家进出口公司,为此还从亲戚处筹集了启动资金,夫妻二人经过数年打拼,公司业绩不断提升,很快走到了同行业的前列。


破镜重圆易 善后是难题


2010年,杨先生和太太商量要个小孩,于是刘女士退出了公司经营,在家当起了全职太太,不久他们的儿子出生了。


由于公司事务繁忙,杨先生忙于工作经常很晚回家,时间长了,刘女士也就习惯了。但最近,刘女士突然发现一向很重视业务从来24小时不关机的杨先生一回家就关机,遂起了疑心。一天趁丈夫不注意偷偷把丈夫的手机打开了,半夜突然收到神秘的暧昧短信。经过刘女士盘问,杨先生终于吐露了实情。2014年开始,杨先生与公司新来的女职员邱女士发生了婚外情,而且在8个月前还生育了一个女儿。




刘女士听到这消息犹如五雷轰顶,气愤之下,她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杨先生对离婚诉讼感到十分苦恼,陈律师建议杨先生首先应该认真思考什么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杨先生意识到在公司步入正轨后,自己开始享受成功带来的虚荣,嫌弃太太的容貌而没有珍惜幸福的生活。同时也预想到,即使自己和太太离婚,未来和邱女士也不太可能走进婚姻。同是他也认为太太只是一时气愤,并非真心要离婚。认识到这些后,杨先生给太太写了一封很长的信,诚心诚意地忏悔了自己的过错,恳求太太的原谅。


此时,刘女士也从愤怒中冷静下来,一方面,她考虑到家庭、儿子和自己未来的生活,离婚显然不是一个最佳选择;另一方面,她也认识到自己忙于家务,脾气变差,忽视了夫妻感情的沟通和丈夫的需要,在杨先生出轨这件事上也有一定的责任。渐渐地,刘女士对杨先生的态度也开始有了松动的迹象。


杨先生和刘女士经过长谈后,终于重新认识到各自的问题和家庭的意义,二人决定和解,重建自己的家庭。但对于杨先生和刘女士而言,还有一个棘手问题需要他们解决:应如何安排邱女士和私生女。


按照刘女士的本意,丈夫应当坚决与邱女士一刀两断。但是,毕竟丈夫已经与邱女士有了一个孩子,虽然这是一段不道德的感情,但孩子是无辜的,对于孩子未来的抚养支出,自己的丈夫无论从法律上还是道义上,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既然孩子还小,孩子抚养的费用肯定要由亲生母亲邱女士代为管理,所以最终刘女士还是同意对邱女士和私生女进行安排。


杨先生和太太协商后,决定从家庭财产中拨付一笔600万元的生活费给邱女士,在这笔钱支付以后,邱女士和私生女应当立即离开深圳回到四川老家,从此与杨先生不再联系、不再发生任何关系。经过与邱女士的调解,邱女士对600万元的安排也表示认可。双方决定签署协议时,对如何支付这笔钱发生了争议。


丈夫的顾虑:把钱一次性给邱女士后,如果被邱女士挥霍一空,之后其可能仍然会挟私生女索要抚养费,就算让邱女士签承诺书,自己也难免陷于邱女士的纠缠甚至诉讼之中。


情人的顾虑:如果不能一次性拿走600万元,自己还要每年来找杨先生要钱,女儿年纪尚幼,未来要钱的时间十分漫长,杨先生现在有钱会爽快支付,谁知道未来还会不会这么爽快,而且未来杨先生也存在经营失败的风险,一旦真的发生,自己以后的钱就很难有保障了。


妻子的顾虑:如果把600万元一次性给邱女士,邱女士花光了可能再来要钱;如果分批给的话,不但邱女士不同意,自己也不愿意邱女士和丈夫有任何接触的机会。因此,刘女士提出支付600万元的条件是邱女士回四川老家,不再与杨先生联系。


此时陈律师还披露了另一种更大的风险:财富传承风险。首先,私生女对杨先生的财产具有继承权,而且该继承权份额与刘女士相同,一旦杨先生在未来发生任何意外,邱女士都可以挟私生女过来分割杨先生的遗产,而之前所支付的600万元与遗产没有关系,实际上私生女比其他继承人反而多得了600万元的财产。而且,由于刘女士和儿子继承杨先生遗产也需要办理继承手续,而这些繁琐的继承手续需要全体法定继承人的参与和同意才能实施,私生女即使不来分割杨先生遗产,其作为杨先生的法定继承人,也可以通过不配合的方法阻碍刘女士和儿子办理继承手续。对刘女士而言,这确实是一个残酷的现实。


其次,杨先生和刘女士支付600万元的本意,是为了私生女的长期抚养,其中给邱女士的部分只占很小的比例,但是一旦私生女发生意外夭折,这600万元实际都成为邱女士的个人财产,与杨先生和刘女士的初衷并不相符。


第三,如果邱女士得到600万元后,与杨先生仍然保持联系,甚至二人死灰复燃,刘女士届时再重新起诉离婚的话,不但受伤更深,甚至还协助杨先生合法转移了600万元的家庭财产。


最后,以目前看起来,600万元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但是如果没有长期稳定的增值,未来几十年也可能坐吃山空。


组合工具  各方安心保平安


陈律师向刘女士和杨先生提出了“全体系解决方案”,即利用遗嘱、家族信托、协议和民事委托等法律工具,搭建一个既能消除各方顾虑,又能促进事情长期稳定和谐解决的方案。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刘女士和杨先生作为委托人,用600万现金设立一个家族信托,第一顺序受益人是邱女士和私生女,如邱女士死亡,则所有受益份额归私生女享有,如私生女死亡,则邱女士保留部分受益权,其他受益权仍然归委托人享有,不发生继承。


第二,在信托中指定中华遗嘱库担任信托保护人,同时,委托一名律师作为事务代理人,定期与邱女士和私生女进行面访,确认二人的生存情况,如发生邱女士死亡或私生女死亡的情况,则向信托保护人发出通知,信托保护人将根据该通知并按照之前与委托人和受益人达成的协议主动调整受益权。


第三,杨先生在中华遗嘱库订立一份遗嘱,确认除该家族信托以外,私生女对自己的财产不具有继承权。


第四,杨先生与刘女士作为委托人,将主要家庭资产设立一份新的家族信托,受益人是杨先生和刘女士的家庭成员,由中华遗嘱库担任信托保护人。同时,杨先生与刘女士、信托保护人签署一份委托协议,约定如刘女士取得杨先生再次出轨的证据,应委托律师居中论证,确认该事实成立,之后可以通知信托保护人主动调整该信托的受益权。


这一方案既能消除各方的顾虑,还能避免各方见面的尴尬,防止各方在执行中发生争执。经过协商,这一方案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相关推荐

上一篇:让中国人明白血脉传承的意义

下一篇:文化传承的文物是中国最宝贵的财富

评论 登录 | 注册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真儒学立场
查看更多